【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2016年辦理重新規定地價,板橋地政事務所將自1月2日起至2月1日止受理星期例假日不受理臨櫃申報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公告地價係提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則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如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時,政府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另平均地權條例已明定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
莊主任進一步表示,申報地價有「臨櫃申報」、「網路申報」及「郵寄申報」等3種受理申報方式:民眾除可在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及小而能地政工作站辦理臨櫃申報外,亦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clir.land.moi.gov.tw/cap/辦理線上申報地價,或填妥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利用郵寄至該所辦理。
莊主任提醒本次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無論是否設籍於新北市得就其坐落於新北市轄內之所有土地,向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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