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於112年7月1日修法上路,台南市府持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並精進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市府地政局統計自去年初至今年9月下旬,包括不動產交易安全涉及違規案件查處裁罰件數共計81件,裁罰金額823萬元,實價登錄涉及違規案件查處裁罰件數共有184件,裁罰金額530.5萬元,合計開罰已1353.5萬元,堪稱南台灣打炒房最嚴厲縣市。
南市府地政局指出,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在於限制換約轉售、管制私法人購屋、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以及解約申報登錄。
在限制換約轉售方面,除例外核准情形外,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等內旁系血親或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違者按戶棟處50至300萬元罰鍰;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則採許可制,取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在重罰炒作行為方面,炒作哄抬行為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最高500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且得連續處罰。而民眾如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查證屬實可獲實收罰鍰30%之檢舉獎金,最高至1000萬元;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建商則須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者按戶(棟)處3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