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112年度公告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數量,土地總價值超過新台幣41億元,全市共計土地9,826筆、建物284棟,面積逾13公頃,將近兩個平實公園。市長黃偉哲提醒,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確保權益。
地政局陳淑美局長表示,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過清查將於每年4月至7月公告,並同時以雙掛號書面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接到通知的繼承人可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將由專人提供協助。倘若公告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由地政局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對於不動產標售及受理申請發給價金作業,今年度業國有財產署已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標售訊息亦於網頁公告,繼承人如有申領價金或查詢標售之需求皆可向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洽詢。(網址:https://www.tfasc.com.tw/,南區聯絡電話:(07)3351278)
地政局陳淑美局長提醒,部分繼承人對於遺產之分配方式無法達成協議,或有部分繼承人身處國外無法配合辦理等因素,錯過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的時程,而且每逾1個月將會處以登記費1倍罰鍰,最高20倍。另外,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之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而且,地政事務所會在完成登記後通知未共同申請之其他繼承人。因此,只需要繼承人其中一人即可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倘若有相關疑問皆可洽詢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地政局。
另外,為提供便捷查詢管道,地政局於網站設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提供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建物供查詢,整合本市11個地政事務所已辦理列冊管理之不動產註記情形之資訊,歡迎多加利用。
新聞聯絡人 地籍科科長 林佳樺 電話:06-3901337
地籍科科員 吳宛潞 電話:06-299111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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