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實價登錄新制自110年7月1日開始施行,預售屋買賣資訊提前至簽約後30日申報,並且完整揭露建案名稱、地點、交易面積及交易價格等資訊。台南市新制上路統計至9月15日,短短75天新增揭露近2200筆新制預售屋成交案件資訊,連同買賣及租賃成交案件共新增揭露約1.3萬筆,北區7月份預售屋交易共51件,每坪單價區間落於約28.8萬~36.3萬。
台南市長黃偉哲強調,南市產業建設持續發展,生活機能完善,就業機會增加,各界看好未來前景下,房地產自然穩定成長,但絕不允許有人以不當的方式哄抬房價,因此特別指示地政局,應配合中央確實將預售屋資訊全面納管並落實資訊完整揭露,以抑制投機炒作,給予市民更快、更透明的交易市場。
南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舊制預售屋實價登錄僅有規定代銷業者在委託代銷預售屋結案後,才需整批申報成交資訊,所以民眾想查詢預售屋案件成交價格資訊時,往往需等到買賣簽約1至2年後;而新制上路後,不論是建商自售或代銷業者銷售的預售屋,都必須在買賣簽約後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資訊。
這次揭露的2200筆預售屋成交案件,是今年7月1至31日間買賣簽約並完成申報,以及今年6月底前買賣簽約完成補申報的交易案件。以北區為例,從已揭露的資訊得知,該行政區7月份預售屋交易共51件,每坪單價區間落於約28.8萬~36.3萬,民眾可以參考作為決策,不再有資訊落後之困擾。
陳淑美進一步補充,揭露的成交案件資訊,均會經由地政局及地政事務所事先檢核,並篩選去除有明顯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或特殊交易的案件後,才會對外揭露,未來將配合內政部持續每隔10天揭露一次預售屋成交資訊,逐步累積揭露量,讓預售屋交易資訊逐步豐富。
地政局呼籲代銷業者在110年1月至6月之預售屋買賣簽約案件最遲須在110年9月底完成補申報,在109年(含)以前之預售屋買賣簽約案件最遲則須在110年12月底前完成補申報,請尚未補申報之代銷業者務必如期申報,逾期未申報者,將按戶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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