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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以房養老 有殼退休族能有兩份收入
2017-02-18

工商時報【文╱朱漢崙】

倘若能善用以房養老,有殼退休族還能同時擁有兩份收入。怎麼說呢?由於目前各大行庫在辦理以房養老業務上,已開善門,不僅限於自住,包括小店面,或是出租等不動產,亦可拿來作為以房養老,再加上並未限制夫或妻只能有1人出來作以房養老,因此,倘若退休族以房養老運用得宜,即使房子不出售,靠著固定出租,以及同時兼辦以房養老,形同取得了兩份收入,報酬率甚至比起直接賣房子,還要划算。

銀行主管即表示,由於目前的房市景氣算是處於「谷底」,因此在不動產的處理上:「以直接出售最不划算!」再者,現在的定存利率在央行數度降息之後,同樣處於低檔,而國內景氣復甦的步調,亦使得即使聯準會升息,台灣最起碼得等3季之後,才會跟著緩升,已可預見至少未來1、2年之內,利率還是會維持低檔,因此把房子賣掉,然後把處份房產的收益放定存,相形之下更不划算。

銀行主管也表示,退休人口賣掉不動產,一時之間取得大筆收入,還會有另一層風險,就是碰到只求業績,不看對象亂行銷的理專。現在不時傳出高齡者交給理專理財,結果在不明就理的情況之下簽了一些合約,最後理專賠光客戶的錢,讓退休人口的老本蕩然無存:「與其面臨這種後果,真的不如作以房養老,更加安全!」

銀行主管分析,其實台灣有2棟以上房屋的退休族,不在少數。由於早年房子便宜,再加上台灣人「有土斯有財」的傳統觀念,把買房子當存錢,因此,目前在台灣很有趣的現象是,有不少退休人口手上沒什麼現金,但房子卻不只1棟,倘若作以房養老,由銀行依照其不動產的估值及貸款年限,按月撥付養老金,等於是透過銀行來幫退休族「定時定額」理財,退休人口完全不用賣房子來變現,也不用擔心賣完房子之後錢除了放定存之外還能放哪裡,可說一舉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