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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路景觀改造 露天座將納管
2017-06-29

明年4月完工 目前試行管理辦法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海安路景觀改造工程啟動,預定明年四月完工,沿線人行道整頓勢在必行,工務局已訂定「台南市人行道設置露天座管理辦法」,屆時配合公告海安路適用範圍,占用人行道固定物必須移除,統一規範桌椅形式,目前過渡時期試行管理辦法,店家付費使用人行道設露天座,必須保留一.五米寬度供通行。
 

工務局不諱言,海安路燒烤、餐飲店家林立,加上街道藝術、夜色美麗,已成為台南觀光特色商圈,可是也接獲不少民眾陳情投訴店家營業占用人行道,影響順暢通行,因此先比照「台南市人行道設置露天座管理辦法」作適度規範,在景觀工程未完工前採權宜之計,同時由警方加強違規取締。

桌椅、淨寬受規範 禁設固定路障

依管理辦法,申請使用人行道設置露天座應繳納使用費,以許可使用範圍土地當年公告地價年息五%計算;目前有五十六家店家配合,月繳三、五千元不等,露天座時間從中午十二點至凌晨三點,去年試辦以來,市庫一年入帳約一百八十八萬元。

工務局表示,露天座管理辦法是全市性法源依據,再公告適用範圍,設置露天座人行道至少須留設一.五公尺淨寬供通行,設置於自行車與行人共用的人行道至少須留設二公尺淨寬供通行,不得設置固定路障、廣告物、攤櫃,也不得烹煮或為其他污染地面行為,未來配合海安路景觀工程完工,將正式公告適用範圍,移動式桌椅有一致性規範,是否還有其他街道適用,會再進一步評估。

就都發局初步規劃,海安路現有七.五公尺寬的人行道,露天座區將有三公尺,步道二公尺,機車格與綠化植栽二.五公尺。

店家反映,在合理付租金前提下,讓他們「合法」做生意,多數樂意配合。但也有店家指出,景觀工程動工在即,施工期間恐影響營業,應該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