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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農舍標準 南市全台最嚴
2017-08-09
中央政府規定農舍興建面積不得超過農地10分之1,但台南市卻比照台北市,以自治條例從嚴規範都市計畫區農舍基層面積不超過165平方公尺、非都市計畫區不超過330平方公尺,成為全台最嚴格的標準,引發民怨。市議員洪玉鳳表示,將於下周臨時會提案要求修法鬆綁。
洪玉鳳表示,全國各縣市農舍興建法規,原本都依據102年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基層面積以165平方公尺為準,但隔年修法,放寬到耕地面積的10分之1。台南市政府未配合修法,仍維持農舍基層面積不得超過165平方公尺的標準,但因涵蓋建築本體、車道、車庫、化糞池、圍牆、遮雨棚、集資材室,農舍主體建築非常狹窄,引發農民不滿,直批「太嚴苛」。 洪玉鳳說,最近有農民向她陳情,指向白河區公所申請在農地上興建資材室時,承辦人員卻要對方先向農業局申請興建農舍,之後再回頭向區公所申請資材室;不料,農業局卻告知如果申請農舍就不能申請資材室,讓對方為之氣結。 市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長張順得解釋,目前台南市以自治條例規範都市計畫區內興建農舍的基層面積不得超過165平方公尺、非都市計畫區不得超過330平方公尺,該標準與台北市一樣;今年6月28日中央也修改農舍興建條例,如果素地申請興建農舍,就不能再申請興建資材室。 議員要求修法鬆綁 張順得還表示,台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該局只能依法審核。如要修法應由都發局或議員提案來修,該局秉持農地農用、不應過度開發農地的立場,沒有立場主動提案修法。 市府都發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長黃迪南也說,台南市沒有配合將農舍基地放寬為10分之1,主要是擔心北部的豪宅農舍在台南市出現;他認為,農舍應該以放置農具為主,居住其次。 不過,2位科長的說法卻遭洪玉鳳吐槽;洪玉鳳認為,台北市根本沒有農地,所以可以採用最嚴格的標準;台南市不應該擔心出現豪宅農舍,就把農民當賊防範。她將在下周臨時會提案請市府修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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