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旺詮指出,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公告的大法官釋字第三六九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一四七條與第一八七條內容有衝突,政府本應檢討修正,但事過廿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一八七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他認為,中央賴院長應接地氣提修正案與立法院一同解決此法律爭議。
蔡旺詮強調,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三年檢討房屋稅都不調漲,如今只因中央公文說卅年未調漲,竟然一次調漲個夠,南市更是六都首創追溯十五年課徵房屋稅,人民荷包失血怨聲載道。
蔡旺詮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的天花板限制以防止如雙北兩市兩倍的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代理市長李孟諺重申,確實是因為三十年來,過去的政府沒有去做相關的調整,此次調整房屋稅已將相關衝擊減至最小;至於法令上是不是還有解釋跟探討的空間,市府虛心看待,法令見解是否有進一步說明或改進空間也會回覆給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