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簡介
ABOUT US
會員專區
MEMBER
最新訊息
NEWS
法令專區
DECREE
會議&活動
ACTIVITY
下載專區
DOWNLOAD
公會季刊
Catalog
HOME
>
最新訊息
>
收文轉知
> 遺產不辦繼承登記 還是要繳地價稅
最新訊息
NEWS
公會訊息
收文轉知
同業連帶擔保核准名冊
招標公告
收文轉知
遺產不辦繼承登記 還是要繳地價稅
2018-08-06
遺產不辦繼承登記 還是要繳地價稅
蘋果日報出版時間:2018/08/06
(劉懿慧/台北報導)
國稅局表示,有民眾的祖父往生後,所遺留的土地並未辦理繼承登記,但卻收到地價稅稅單,因此去電國稅局詢問。
官員表示,遺產在未辦妥繼承登記前,以繼承人為課徵地價稅對象,如果繼承人有很多人時,則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土地,稽徵機關可向公同共有土地管理人或代表人發單課徵。
而若未設管理人或代表人者,則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負連帶繳納責任。
官員表示,土地因繼承而取得者,從被繼承人死亡時就發生效力,並不是以向地政機關登記為生效要件,因此如果想放棄該土地的所有權,應在知道有繼承時的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並非置之不理。
原文網址:
遺產不辦繼承登記 還是要繳地價稅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806/1405284/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