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炎塗指出,純就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減震設計和施工,在現行「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已有相當完整的規定。以0206維冠金龍大樓地震倒塌為例談避震防災,就必須先探究大樓倒塌原因是否包括大樓基底以下土層是否發生土壤液化的真相,這是大樓結構安全的分析模式應先釐清者,始能找出與大樓倒塌具相當因果關係的因素。其次是從前述相當因果關係釐清參與大樓興建各行為人的責任,以防止將來類似的災害不會重覆發生。
他強調,0206大地震後,建築安全如何把關以達到居者惟其安是全國性課題。對已發生地震倒塌的責任歸屬常需辦理地震倒塌原因之工程鑑定報告,鑑定報告是否能真正釐清倒塌真相,提供未來興建時建築安全把關參考應是重要的議題之一。
他表示,0206維冠金龍大樓地震倒塌真相,可從下面幾點來談,(一)台南市政府及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0215委託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維冠金龍大樓地震倒塌原因,鑑定報告結論的推論真相隱晦不明,「大樓基底下方土層無土壤液化現象」及「倒塌過程之鑑定意見錯誤剖析」。
(二)行政院內政部100年7月1日公布生效「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第11.1.3節砂土層之液化潛能判定有關「液化抵抗率FL值」計算公式之規定。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完全缺乏「液化抵抗率FL值」之土壤鑽探試驗報告及對應FL數值計算作為推論依據。(三)維冠金龍大樓基底土層發生土壤液化沉陷約2公尺60公分之證據。(四)維冠金龍大樓含土壤液化之地震倒塌過程研析。
郭炎塗博士再強調,從以上四項重點數據,可以說明鑑定報告之「土壤有無液化」、「推測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情形」兩項的錯誤剖析。0206維冠金龍大樓在歷時8.16秒震度7級的地震力作用下,整棟大樓先均勻沉陷約二點七公尺,隨之向東傾斜,即先發生「土壤液化」,再因第一層弱層柱達到軸壓力和彎矩互制的破壞強度互制標準而爆裂,致整棟大樓傾斜。
他認為,地震大樓倒塌因果關係鑑定,必須經由地震力結構分析才能確認因果關係,已經倒塌的大樓,地震力結構分析結果顯示「大樓不會倒塌」,一者就是有設計和施工不良;一者是地震力含土壤液化結構分析結果顯示大樓會倒塌,表示地震產生土壤液化是大樓倒塌之原因。如地震力結構分析結果顯示「大樓會倒塌」,表示地震是大樓倒塌之原因。
他也指出,從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書現況照片27,可以看出維冠大樓地下室筏式基礎情形;再者,從數據顯示,地下室開挖深度有六點三五米;再從所謂「土壤參數」係指地盤反力係數,較深的地盤,其振動較小,考量土壤深度在十公尺以下的土層產生完全液化的案例實在很少,所以十公尺為界限作為變化依據。
又,內政部一百年一月九日台內營字第0990810250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才有相關規定。因此,郭炎塗認為,要談0206維冠金龍大樓地震倒塌,必須先探究大樓倒塌原因是否包括大樓基底以下土層是否發生「土壤液化」的真相,這是大樓結構安全的分析模式應先釐清者。
記者蔣謙正/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