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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擬放寬工業區容積獎勵 捐空間回饋兩倍
2019-08-20
聯合報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經濟部擬將工業區捐贈產業空間的容積獎勵大幅增加兩倍,比率雖仍是「捐一得一」,但將從原先的最高15%容積獎勵,加碼到最高30%,據悉,經濟部已與內政部達成共識,最快8月底將會送行政院核定。
經濟部推動「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舉凡工業區、科學園區、都市計畫區內一般工業區或產專區,以及非都市計畫工業區內整體開發者都可適用,容積獎勵包含新增投資15%、能源管理5%,以及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30%,不過總計最高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50%。 經濟部擬將工業區捐贈產業空間的容積獎勵大幅增加兩倍。



陸美貿易戰持續,台商返鄉設廠需求增加,圖為台南市加速開發新工業區,並提供優惠土地價格。(圖/台南市經發局提供)
示意圖/台南市經發局提供

官員透露,由於捐贈產業空間的容積獎勵限制為30%,因此實務上,廠商最高只能捐贈15%,再獲得15%容積獎勵,合計新增容積為30%,且不得移轉容積,導致許多廠商抱怨「看得到吃不到」。 據了解,工業局近期與營建署研議,將放寬都市計畫內的一般工業區、產專區容積獎勵,透過捐贈產業空間「公益使用」的方式「免計容積」,為「工業區立體化更新方案」的總容積獎勵不得超過法定容積50%解套;換言之,未來業者最高可捐贈30%的產業空間,藉此獲得30%的容積獎勵,因為捐贈產業空間為公益使用「免計容積」。
官員強調,新規定上路後,容積同樣禁止移轉,且僅限都市計畫區內的一般工業區、產專區,同樣「捐一得一」,只是可捐贈的產業空間比率增加兩倍,容積獎勵也增加兩倍,期盼藉此緩解廠商缺地問題。 據了解,營建署與工業局僅就此都市計畫區內一般工業區、產專區鬆綁產業空間捐贈達成共識,非都市計畫區的產業空間捐贈容積獎勵則因沒有「免計容積」的相關規範,因此營建署雖然「不反對」,但最終仍須交由行政院做出政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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