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HOME  > 最新訊息  >  收文轉知  >  地價稅額增加太高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最新訊息
NEWS
收文轉知
地價稅額增加太高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2016-11-21
地價稅額增加太高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6年因重新公告地價,民眾收到稅單後,普遍覺得稅額增加,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公告地價的調整是為反映市場價格,但因本年度調整幅度較往年大,為顧及民眾實際困難及經濟需要,該處特訂定「高雄市2016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作業原則」,以減輕民眾如期繳稅壓力。

請注意!地價稅額增加太高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請延期之期限或分期之期數標準如下;民眾可就2016年較2015年增加的稅額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例如林小姐2015年地價稅應納稅額為1萬元,2016年為4萬元,共增加3萬元,增加幅度超過50%,可就增加的3萬元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喔!另外,法人不適用2016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請特別注意!

2016年因稅額增加無法如期一次繳清稅款的民眾,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繳款書,於地價稅繳納期間內11月30日前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日後不得以同一事由再次提出申請。

新聞來源 [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mygonew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