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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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轉發-內政部營建署-住宅防火對策2.0推動事項
2020-06-04
為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推動住警器普及,本市於109年7月1日起,申請使用執照(非供公眾使用5樓以下(含5樓)之住宅(公寓)建築物)案件,除原使照申請必備文件外,另需檢附住警器相關文件:
1.切結書、
2.出廠證明、
3.型式認可文件及
4.個別認可文件後,  
始得核發使用執照,前開文件範本詳如附件。
附件下載:http://edat.org.tw/zh-tw/download.php